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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16-08-04 17:38 分类: 职业指导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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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市交委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广州市公共交通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交通运输研究所(广州市公共交通研究中心)为市交委管理的正处级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从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的规划咨询、可行性研究和评估咨询和工程设计,业务领域涵盖综合交通、道路、公交、停车、物流等交通运输各个专业领域的规划、咨询和设计。并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政策制定的前期研究准备工作;负责评估、预测和研判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发展趋势,提出应对新形势下公共交通发展的对策建议;采集和分析城市公共交通相关信息和发展动态,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2016年7月31日(招聘公告发布之月底),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执行。

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考生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报名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所有考生均应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1个岗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6年8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2016年8月12日下午17时30分。

3、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6年8月17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调减招录人数。紧缺专业岗位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执行。

(2)笔试为公共知识测试,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的40%带入面试,计入考试总成绩。

(3)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将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通知考生不能参加面试。出现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已婚人员还需提供其配偶的计生证明)。

(3)面试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发布。

(4)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多于7人。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的60%计入考试总成绩。

(6)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以及出现考生自动放弃的情况,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五)考核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www.gzjt.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拟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等。

(七)办理增人及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增人及相关聘用手续,见习(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及单位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人员若遇到政府颁布的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补偿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咨询电话∶020-22381016、22381196。

监督电话:020-38180332。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1、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xls

信息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