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中关于用工的规定
时间:
2013-04-26 22:55
分类:
劳动法苑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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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企业招收的职工须年满16周岁;凡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须年满18周岁;
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因执行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调解或申请仲裁;
工资:企业职工的实得工资水平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保护: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企业和职工因履行劳动合同或因执行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调解或申请仲裁;
工资:企业职工的实得工资水平不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劳动保护: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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