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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幼儿园2016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2016-06-28 18:09 分类: 职场观察 来源: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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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1、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幼儿园2016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报名表.doc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州市委机关幼儿园(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单位地址在广州市越秀北光孚路9号)拟对外公开招聘教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教职人员6名。其中教师(专技岗)2名,保育员(工勤岗)4名。

二、资格条件

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计算年龄、任职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具有广州市户籍或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穗府〔2014〕10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见附件1);

5、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6、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进行。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以邮递方式报名,报名资料邮寄至广州市法政路30号2号楼312室市委办公厅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46。报名资料(报名表电子文档及其他证件资料扫描件)同时发送至rscrsz2013@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形式命名)。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寄出地邮戳时间)。

3、提交资料:报名表(见附件2,贴免冠大一寸照片),学历学位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任职资格相关证书(或证明)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参加考试。

5、联系电话:83103033,83603281。

6、监督投诉电话:83103006。

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可不开考或适当减少招聘人数。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届时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北光孚路9号市委机关幼儿园(届时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每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于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考试为在职人员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于资格复审时一并公布。

3、面试地点:广州市越秀北光孚路9号市委机关幼儿园(届时以通知书为准)。

4、面试内容: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以实际操作形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比例折算后相加得到的考试总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或需要复查者在一个月内得不出合格结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到报考者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

四、聘用

市委办公厅对考试、考核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招聘结果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2016年6月27日